2017年10月以来,李某(男,现年40岁,邓州人)因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务、威胁人身安全、扰乱单位秩序等违法行为多次被邓州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此后,李某以其被拘留期间母亲精神受到损害为由,多次以非法上访为手段,向办事处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索要钱款。 2014年3月以来,鲁某(女,现年53岁,邓州人)为了向村组给已经出嫁的女儿要地,多次通过非法上访的方式索要高额赔偿金。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李某、鲁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均已被邓州市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南阳微警局提醒:合理合法的诉求要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理性表达,绝不要心存侥幸,肆意触犯法律底线。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明确32种上访行为属于违法犯罪,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以及扰乱滋事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来源:平安南阳) 看完记得转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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