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邓州市长专栏投诉:房产证办理问题 尊敬的各级领导。我们是邓州市新御花园6/9号楼业主,(该地段有御花园、新御花园、御园,一院三楼盘)自13年交房至今,我们在开发商的要求下,在有关部门的要求下,缴纳了所有费用,可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
多处投诉无果~~购房时说五证齐全,最后这样?我们恳请各级领导为民做主,解决问题。我们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当然,我们也不会放弃!
10月30日,中共邓州市委邓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局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已责成邓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经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开发企业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4.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5.其他必要材料。
只有开发企业办理不动产房屋首次登记后,方可由开发企业和业主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为业主发放不动产权证。
经查询,邓州市新御花园6、9号楼项目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规证》,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备案,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房屋首次登记的条件。欢迎你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0月29日,有网友投诉:希望尽快解决鑫天地嘉园烂尾楼问题 书记你好:本人于2018年购买鑫天地嘉园商品房一套,承诺年底交房,当年封顶后停工,业主维权,再次承诺19年8月22交房,可惜断断续续复工停工,烂尾至今两年有余!为购此房花光所有积蓄,并借大量外债,寒心的是一次次的维权,政府一次次的解决却还是烂尾烂尾烂尾,一次次的伤害广大业主的感情!
从省道249进城,很远就能看到一栋灰色的烂尾楼,像一把插在业主心房的一把利剑,残忍残忍残忍!希望政府尽快督促开发商复工竣工!
邓州的形象工程是一张洁白的画布,而鑫天地就是那一坨墨色,毁了邓州的形象,否定了邓州的发展和政府这么多年的努力,给初来邓州的人留下了负面的印象!希望政府有作为,把鑫天地的惠民工程落实到位,别让老百姓因血汗钱打水漂而寒心,进而伤害政府的公信力!
截止发稿,官方还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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