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载客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但近年来 面包车超员、“黑校车”等 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2020年10月1日至19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载客汽车超员908起,面包车超员4342起;10月4日至18日,全省现场查处农村公路载客汽车超员780起,查处面包车超员3888起;全省农村公路现场查处货车和拖拉机等违法载人3966起。
针对近期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和问题,交警总队决定: 10月20日起到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查处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行动,将在重点时段(早上7时至9时,下午5时至晚上8时)、重点路段(通往学校、厂区工地交通要道),重点查处面包车超员、货车、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案例一】
6月19日16时50分,河南省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金铺镇一幼儿园门前路段时,发现一辆接送学生的校车有超员嫌疑。
经查,该校车存在超员情况,且校车驾驶人邢某虽然持有A3公交车驾驶证,但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邢某因没有校车驾驶资格和驾驶超员校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1500元、驾驶证降级至C1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
2020年9月17日,孟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在朝阳镇某幼儿园附近截获两辆接送学生的非法面包车。
经查,井某驾驶的面包车,核载5人,实载13人,超员8人。该车未取得校车许可,井某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并收取费用,非法从事校车业务,且在运送学生过程中超员100%以上,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记6分,同时扣留车辆并对其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另一驾驶人汪某无证驾驶,并且未取得校车许可,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并收取费用,非法从事校车业务,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同时扣留车辆并对其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案例三】
2020年9月25日下午17时左右,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执勤民警在G106国道巡逻,至杞县宗店乡瓦岗村路段时,一辆号牌为豫BC***6号银色面包车见到执勤民警突然掉头,这一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达57%,该车辆未办理校车营运手续,驾驶人吴某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接送学生。交警部门依法对吴某予以罚款10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0年10月10日,任某驾驶豫K8***小型普通客车沿恒通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恒通路与任庄村交叉口向南300米处时,被许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勤民警拦车检查。
经查,车上共坐16名学生,存在超员情况,驾驶员任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驾驶客运车(不包括客运车辆、公共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20%,交警部门依法对任某罚款15200元、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五】
2020年10月16日,南阳交警支队接网友群举报豫RMS***严重超员。经查,该车为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其登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核载人数为7人,实载12人,属严重超员。该车并无营运资格许可,乘坐人员全部为学生,未办理任何正规校车手续。
驾驶人张某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且严重超员,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10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案例六】
2020年5月2日10时20分,南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京广106 国道南乐段姚庄红路灯路口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J68***的中型普通客车有超员嫌疑,经查,该车辆核定载人数19人,实际载人数23人。该车辆驾驶员代某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20%,交警部门依法对其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七】
2020年8月4日7时46分,焦作博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驾车巡逻至306省道65公里处时,发现一辆棕色面包车形迹可疑。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3人,超员6人,超员率达85%。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程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八】
2020年10月9日13时,郑州交警二大队民警在郑州市高新区银杏路与白桦街交叉口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整治活动,拦下一辆车号为豫AH***0的依维柯小型普通客车,发现该车涉嫌严重超员。
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20人,超员人数达到200%以上。交警部门依法对曹某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九】
2020年10月17日凌晨4时35分,新乡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执勤交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A2****的灰色面包车行驶缓慢,形迹可疑,遂拦停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22人,超员16人,属于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