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诉:贰号院没有取得有关楼栋的预售证件就进行销售! 贰号院的开发商东青集团,据贰号院对外释放的销售信息,目前整个小区十几栋楼已经卖了很多了,洋房卖了80%,小高层的26号楼也在销售中。查询邓州市房管局官网确定的是贰号院目前只有1-2-7-8-9这几栋楼取得了证件,其他楼栋暂无预售证件。 没有预售证件就对外销售,不知道买这房子的业主们心有多大?没有合同和证件的约定,什么时候交房呢?谁给你保障?三年五年?还是多久?
另外,贰号院开发商在邓州的其他楼盘,业主们反应工程进度缓慢,不知道咋回事?比如壹号院,观邸和新世界等等。 今年夏天的时候,贰号院的工地实拍,除了前面的几栋楼,其他楼栋均没有施工!但是当时,这些没有施工的楼栋已经在对外销售了!
还回到预售证件的问题上,在8月28日,邓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公告,具体内容可点击:无证预售!违法施工!邓州楼盘的这些行为将严查!
其中就有明确规定:第13项: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属于高风险,行政相对人主要是房产开发企业,可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第三十九条管理处罚。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有关部门是否该有所行动了?9月30日在邓州几十家售楼部里贴的公告,可不能成了摆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