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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 南阳一男子发布“创文”虚假消息,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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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6: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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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某富发布虚假信息案件的
情况通报

2020年9月16日9时许,南阳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网民在今日头条发布“创文”工作的虚假信息。市局立即指令溧河分局展开调查。经查,李某富(男,54岁,宛城区溧河乡人)以“龙腾白水”的网名,于9月15日虚构名为《河南省南阳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网文,并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图片嫁接在该文后在网上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针对李某富实施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南阳市公安局溧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南阳市公安局溧河分局
2020年9月17日   


南阳微警局普法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平安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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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9 11:50:29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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