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法官,谢谢你帮俺们拿到劳务款,顶着大太阳在地里干了这么长时间的活儿,可算有回报了。谢谢!谢谢!”6月9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孟楼法庭当庭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调解结束后,59名锄草工人当场领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劳务款3万余元,他们激动地向案件承办法官闫静道谢。
2017年3月,章某某承包了鄂豫边界某村的1000亩耕地用于种植艾草。2019年3月,章某某把艾草地的锄草工作通过高某某安排给周某等59人,双方约定按亩支付劳务报酬。后因资金周转困难,章某某一直未向原告支付劳务款。经多次讨要无果,周某等59人将章某某、高某某等人诉至法院。虽然本案标的不大,但因涉案人数众多,关系到农民工权益保护,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为安抚当事人情绪,孟楼法庭庭长黄忠多次向邓州法院党组汇报、与镇政府沟通相关情况,积极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及时为原告联系法律援助,力争快速、有效化解纠纷。
本案的难点在于,原告手中没有书面证据,农民工除草的工时和薪资均由被告高某某记录在笔记本上。高某某担心会由自己承担不利后果,存有顾虑不肯配合。承办法官闫静立足实际,多次联系高某某,耐心沟通劝解,释法析理,逐步打开了高某某的心结,将其手中的证据固定了下来,为案件审理找到了突破点。其后,闫静法官又数次联系被告章某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遍遍不厌其烦的劝说下,被告章某某意识到农民工挣血汗钱不易,最终同意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并即时兑付锄草工人劳务款。6月9日上午进行了调解,下午由孟楼法庭将钱款分发到每位群众手中。
长期以来,邓州法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保护群众诉讼权益。今后,邓州法院将投入更多精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为劳动者提供坚实的权益保障,积极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法治正能量。文章来源:邓州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