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清华园业主求助:位于邓州市新华路与北京大道交汇处向西100米的至尊府楼盘工地,多次夜间施工,工程机械发出刺耳噪音,临近的几个小区住户生活倍受煎熬,苦不堪言!家里的老人睡不好情绪低落,小孩写作业也没精打采的,至尊府工地任性施工,肆意扰民,不顾相关法规,监管部门也不介入,是不是背后有人啊?
清华园小区内录音视频▼ [micxp_wxonkey]wxv_1077136732279209985[/micxp_wxonkey]
至尊府工地录音视频▼ [micxp_wxonkey]wxv_1077136989322936321[/micxp_wxon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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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今年8月份,邓州至尊府业主在业主群里询问,至尊府工地为何停工,被贴了封条。群里的一名至尊府员工随即表示是因为没给茶水费,给了就好了,七位数的!
对于具体咋回事,小编也不了解!
相关法律法规▼
6月11日,邓州市城管局发布的《邓州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行政职权目录249条行政处罚》中,第109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处罚; 第117条规定: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10月29日,邓州城管官方发布新调整的行政职权公示中,行政处罚第136条: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处罚 第230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处罚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其中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和措施,加强对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辐射、光污染、热污染、建材等污染的防治。对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品应当实行集中处理和管理。
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危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当地居民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
而一般城市管理在城市建成区内,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不得在夜间进行产生强噪声污染、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作业。未经批准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可责令改正,并处以少则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多则三万到五万的罚款!
总结▼ 在这也奉劝那些夜里偷偷施工的工地,希望赶工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能否考虑下我们老百姓的感受呢?钱要赚,这良心也不能丢啊!
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到底该找谁?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协调,以保障市民有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 更多邓州事儿、爆料请上邓州门户网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