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农机在收获花生过程中,因农机碰到高压线,结果被电烧伤。邓州市穰东镇小寨村村民马永珍的这一遭遇,差点让他搭上性命,至今已经花费医疗费用超过10万元。对于这起惨祸的责任承担问题,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 投诉:农机手驾驶农机耕地时被电伤,无钱救治 据马永珍介绍,此事事发在今年9月12日中午,当时正值农忙时节,他正驾驶农机在村里的农田里收获花生。突然就像被鞭子抽打了一样,一阵灼热之后,他就失去了知觉。 事发后,马永珍的儿子马先生赶到现场,将触电并灼伤的马永珍拉开,并紧急送医救治。
▲事发时农机正在收获花生 经南阳市南石医院等医疗机构检查,马永珍全身烧伤面积达到11%,部分深度烧伤,经过救治,花去医疗费用超过10万元,马永珍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因再无钱救治,只能出院,在家休养,且可能致残。 “我们承认我们没注意高压线,大意了,但这个高压线也太低了,我们的农机才多高?”马先生说,事发后,他们测量发现,灼伤他父亲的高压线距离地面为4.75米,使得与农机接触,从而造成事故。 以高压线离地太低为由,马先生找到邓州市穰东镇电管所、穰东镇政府交涉,但按照他的说法,这俩单位来回推,无人愿意承担责任。 疑问:事发电力线路高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0-2005)。 该标准“13.0.3”表格中,规定了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最小距离。其中,1KV至10KV的导线,在居民区的最小距离为6.5米,非居民区为5.5米;1KV以下导线,距居民区最小距离为5.5米,非居民区为5米。
▲事发现场情况 按照该标准,如果马先生测量无误,那么事发电力线路的高度可能违反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不过,现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也规定,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的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对此线路高度问题,穰东供电所负责此事的安监员唐斌(音)受访时表示,事发线路电压确为10KV,其高度经他们供电部门现场测量,符合相关标准。
▲马永珍被烧伤,接受住院治疗 同时,唐斌解释,马永珍触电的原因是驾驶农机时后车斗翻着,导致车辆高度增加,从而接触电线。 不过,对此说法,马超认为,他们的机器工作时加上翻斗的高度,也仅仅4.6米,“如果他们的电线高度符合标准,也不至于碰到电线,还是他们的电线太低了。” 说法:线路产权归计生办,“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 就此事件,唐斌讲,此事他们知悉,不过事发的电力线路是穰东镇计生办的专用线,根据他们与计生办的合约,该线路产权并不是电力部门,而是穰东镇计生办,出现的检修、监护等相关责任,也由穰东镇计生办方面承担。
▲涉事高压线穿过居民区和农田 唐斌表示,马永珍要维权,要找承担责任的主体,需要向穰东镇计生办方面主张诉求。 因穰东镇计生办在机构改革中已经撤并,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联系到穰东镇党委书记万洪志。他说,此事已安排李副镇长处理。 穰东镇政府副镇长李庆林随后受访时说,事发之初他们也想协调医保等途径帮助马永珍,但后来因系被电力灼伤无法走医保程序,镇政府也很作难。 “现在,一切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走。像他这种事,只能是他们起诉电管站,电管站再起诉镇政府,通过诉讼解决。”李庆林说,“政府的钱不是私人的钱,即便赔偿,也不能师出无名,该起诉就得起诉,法院判决我们承担多少,我们就承担多少。” 目前,此事仍在多方进一步协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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