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文无关 随着春节临近,为了使辖区居民能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邓州市公安局前进派出所近日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香火批发店等场所进行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突击检查。经查发现并行政拘留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一人。依法打击了辖区内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2021年元旦前夕,邓州市公安局前进派出所教导员周华,副所长付国丽带领王勋、孙元宝等人耐心细致地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特别是香火批发商店进行烟花爆竹的经营和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当查至邓州市南一环和邓襄公路西北角某超市时,发现该超市在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检查人员付国丽、王勋、孙元宝等,对该超市非法经营和存储烟花爆竹予以没收。并将该超市的经营者江某某带至前进派出所进行处理。因为其认错态度较好又是初犯,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法》相关规定,给予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天处理。 通过此次对烟花爆竹的检查,和对违法人员的依法处理。有效地震慑了辖区内烟花爆竹的违法经营者,得到辖区居民和商家的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