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门户网鸭鸭 发表于 2020-8-25 16:33:50

分房啦!邓州团结中路旧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安置房分配方案来啦!

关于征求《邓州市团结中路旧城(棚户)
区改造建设项目安置房分配方案》意见的公    告


邓州市团结中路旧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安置房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
邓州市团结中路旧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于2016年5月正式启动,共涉及居民2387户,征收各类结构房屋21.26万平方米。涉征居民在原地和异地进行安置,目前部分安置房已经具备选房交付条件。



为了尽快让涉征居民回迁安置,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务院令第590号)、《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河南 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邓州市团结中路旧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该项目安置房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房位置
1、目前具备选房交付条件的安置房分改造范围内的集中安置区(以下简称老区)和新征地安置区(以下称新区)。

老区:位于古城路东侧
江家坑安置区:位于古城路与南阁路交叉口东北角(原江家坑)占地20.44亩,共规划住宅3.33万m',商业0.12万m',安置房295套,目前5幢主体已金部封顶,具备本期交付条件。

新区:位于北京大道南段东侧,分以下三个区域:
(1) 北京大道安置区:位于北京大道南段东侧,占地50亩,共规划住宅10万m',商业2.32万m,安置房746套。目前主体已全部完工,具备本期交付条件。

(2)2号地安置区:位于北京路学校正北侧,占地55亩,共规划住宅10.4万m',商业0.4万m’,安置房985套。目前3幢主体已封顶,另2幢正在施工中。

(3)4号地安置区:位于北京路学校东侧,占地43.51亩,共规划住宅8.6万m’,商业0.18万m’,安置房848套。目前7幢正在施工中。

2、由于各安置区在开工时间上不一致,不能统一交房,采用分期、分批交付。本期交房的区域为:江家坑安置区(住宅295套,33339m2)、北京大道安置区(住宅746套,100574m2),具体户型面积和每幢楼套数,另行公告、公示。3、其它安置区的交付时间另行通知。

二、选房原则
(一)住宅
1、依据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征收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所有完成征收的被征收户,本期把安置面积全部选定,一期安置房为现房,二期安置房为期房。期房安置的,在安置房末交付前,仍发放临时安置费。

2、选择和调换面积相接近的户型,因户型限制而造成的面积差额部分,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1)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安置房市场评估价为老区   元/m',新区    元/m。考虑结算情况,老区、新区同价,均按    元/m。
(2)按市场价结算时,所产生的税、费、金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原中央花园城中村改造项目及其它纳入团结中路改造项目进行安置的被征收户,依据市政府与实施单位所签订的协议在划定区域内进行选房。

4、根据目前安置房的建设规模,协议中约定老区和新区的安置面积,合并后在新区进行选房。

5、可选房源是动态的,被征收户在选房前应充分了解房源信息,房屋选定后,不再进行退换、调整。

6、已领取房票进行安置的,按《邓州市城市规划区房票安置管理办法》(邓政 7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商业
待商业安置房建成完毕后,另行制定分配方案。

三、选房程序
1、审核
由审计、纪检、财政、征收、自然资源、房管、办事处等都门成立审核工作组,对被征收房屋面积文量、认证、计算进行审核。经审核,公示无误后,进入结算环节: 对审核、公示有问题的,先纠正后结算。

2、结算,项目有:
(1)根据过渡期限,据实算清过渡费用:
(2)根据选房面积,核算因面积差异而产生的差价部分
(3)其它需结算的部分。

3、签订安置房选房协议。

四、产权证办理
1、安置房交付后,在办理产权手续时,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不能减免的税、费、金按下限收取。
2、房屋的产权手续,可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统一办理。

五、其它事项
1、本期安置房按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先后顺序进行选房,选完为止,未选到的作为二期安置。选房工作正式启动时,办事处、居委会提前一周告知被征收户选房时间,以便被征收户选房。


2、二期交房时的选房原则基本不变,具体内容以公告为准。


3、团结中路改造建设指挥部统一安排安置房分配工作,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花洲、古城办事处各组织选取5-6名被征收户代表作为业主代表参与其中,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为了保证选房工作有序进行,临时设立安置房分配办公室,办公室位于北京大道安置区小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7-60559393.

4、被征收户入驻后,城管、公安、教体、市场管理、办事处等在办理户口迁移、子女转学、开店经商、装饰装修等方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提供高效、快捷、优良服务。

5、参与本项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要恪守工作纪律,严禁在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若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6、本方案(征求意见稿)解释权归邓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未能涵盖的部分或特殊情况,报经指挥部统一 研究后再做确定。

邓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二0二0年八月二十一日






来源:邓州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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