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 工作方案
邓州市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十二五”以来,我市不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各部门累计完成农田建设项目200多万亩,有效提高了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农业增产、土地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原来由多个部门分头实施,建设主体不一,投入标准较低,后期管护不到位等原因,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为了切实掌握我市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运行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普查整改,提升管护水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按照省政府及《关于印发<河南省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56号)要求,开展邓州市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普查整改范围“十二五”以来(自2011年起)各有关部门按照高标准农田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的千亿斤粮食工程、财政部门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原国土部门实施的土地整理、水利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农业部门实施的现代农业等项目。二、普查整改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硬化道路设施三大类设施现状和管护情况。具体包括:农田灌溉机井、泵站、小型集雨设施、硬化灌排渠、桥涵闸、塘堰坝等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农田硬化道路设施,及上述设施的管护情况等。三、时间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3月20日前)成立邓州市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召开全市普查整改工作动员会议,下发有关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开展动员部署,3月2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以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市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一同上报。(联系人:赵涵,联系电话:13613871228,电子邮箱:dzsnkb@163.com)(二)普查实施阶段(2020年3月21日至5月20日)普查工作以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普查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对照项目规划和竣工验收报告,按项目、逐设施开展普查;要把普查任务落实到乡镇村组、经济组织和具体人员;要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广大农民和工程管护员清楚设施位置、了解设施现状的优势开展普查;要重点普查农田主要设施质量状况、问题类型及数量情况,以及设施的管护和体制机制情况。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以乡镇为单位按项目、分类型、逐设施填写主要信息,由乡镇、村组集体和管护责任人签字确认,形成工作底稿建档留存。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工作底稿进行核实汇总,填写《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见附件2),并形成普查工作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连同《普查表》一并于5月20日前报市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完善整改阶段(2020年5月20日开始)1.坚持边查边改。各乡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属地责任,对普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能够即时整改的要边查边改,及时恢复设施功能。2.进行集中整改。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各乡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汇总上报至市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里统一制订整改方案,并按照工程标准和管护要求,组织力量集中整改。关于电力配套设施整改问题,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管体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设验收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整改接收工作。根据排查情况,高压部分,属于各类政府性投资,且产权关系清晰、能满足建设标准的10千伏供电线路和配变设施,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在2020年底前无偿移交供电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或暂不满足标准的,在厘清产权关系后,由市政府组织移交,供电企业逐年接收整改,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低压部分由市政府协助各有关部门整改,并按规定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3.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农田设施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整改工作实际,分析设施使用、维护等各方面的漏洞和缺陷,总结探索成功的管护经验和做法,以便于市级制定管护办法,构建长效化运管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统筹、市级抓总、县级落实、部门协同”的原则,各乡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下,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加强组织、加快部署,落实好各项普查和整改工作。(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好普查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督导落实,注重工作总结,发现典型做法,推广先进经验,要做好上下信息沟通,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市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日常调度、指导服务等职能,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普查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注重结果运用。各乡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开展普查整改工作,严防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市政府将适时对普查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附件:1.邓州市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2.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表1—3)3.普查工作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1邓州市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绳应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常务副组长:张振邦(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组长:马艳霞(市政府办副主任)刘祖万(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马黎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文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熊成有(市财政局局长)肖宗全(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局长)杨春甫(市水利局局长)吴立中(市供电公司总经理)成员:张书恒(市委农办副主任<原>)王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赵纯钢(市财政局副局长)祝光红(市国土局城区分局局长<原>)王会鹏(市水利局副局长)王建民(市农业局副主任科员<原>)杨红雷(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张书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全市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普查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乡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重点设施普查、推进问题整改及长效管护机制建立等工作。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各乡镇、有关部门按照方案推进普查整改工作;及时调度各乡镇、有关部门普查整改工作进展,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组织开展普查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抽查验收、评估总结等工作;协调解决普查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附件3普查工作报告(参考提纲)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一)普查工作主要做法(二)普查工作取得成效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包括重点设施移交、使用、维修、管理等建后管护方面问题,剖析原因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集中整改措施(含资金筹措)(二)建立长效机制打算(含管护经费来源)四、意见与建议重点设施移交、使用、维修、管理等管护工作意见建议
源自:邓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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