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禁渔期用电网捕鱼 两男子将自己捕入“法网”
禁渔期用电网捕鱼 两男子将自己捕入“法网”春季进入鱼类产卵繁殖期,为了保护渔业资源,自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邓州境内所有河道、水库等天然水域全面实施春季禁渔。近日,两男子带着电网等捕鱼工具在禁渔期非法捕鱼,被邓州警方依法查处。
2020年3月10日下午17时许,邓州市公安局汲滩派出所民警卢阁、李冰玉在深入辖区开展走访途中,发现汲滩镇孙寨村西边赵河与严陵河交汇处的河道内有两名男子在用电网捕鱼,两人立即上前予以制止,当场查获用电瓶改装的高压捕鱼器两套和已经捕获的鲫鱼、鲤鱼、鲶鱼等鱼类若干,随后,民警将鱼放生,并将两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讯问。
经查,李某甲、李某乙两人系新野县歪子镇人,两人对自己在禁渔期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非法捕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邓州境内的赵河、严陵河属于长江流域湍河分支,属于天然水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方法(如电鱼、毒鱼)或禁用的工具捕捞的,即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李某甲、李某乙两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8条之规定,已涉嫌刑事犯罪。目前,两人已被邓州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个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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