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回邓州可下高速回家吗?官方最新消息!
金书记好!我是邓州人,现居住在花洲街道财富名家小区。我工作的地点在安徽省金寨县经济开发区,我们公司已经在3月2日复工复产,现在公司需要我返回公司工作,公司决定派一名司机开车来我居住小区接我,司机有近期的体检证明,并带上所在公司所在地签发的复工复产证明,我想问一下,该名司机可以在邓州新野收费站(G55二广高速出口)下高速到我所在的居住地接我返回公司上班吗?车牌是信阳市牌照。急,谢谢!中共邓州市委邓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局回复如下: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已转相关单位认真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按照《南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通知》《关于加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染途径,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邓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卡口人员车辆通行工作的通知》。一、对持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通行证车辆一律予以放行。
二、开设绿色通道,对持有A、B通行证车辆实行“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对持有C、D通行证车辆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运输物资车辆一律放行,但须对司机及乘车人员进行防疫检查和登记。
三、凡从湖北省、浙江温州和省内重点疫控地区来邓人员、车辆,一律劝返。
四、凡从重点疫控地区以外来邓的人员、车辆,由来源地出具健康证明和目的地出具单位工作证明或社区居住证明,经登记、查验无异常体征的,予以放行;并由登记卡点通知目的地乡镇(办),一律居家隔离7天,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若有发烧症状的,由所在卡点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安排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排除疑似病例、无需住院治疗的,一律集中隔离14天。排除疑似病例、需住院治疗的,隔离治疗。
五、对进入城区的人员、车辆,要按照“三有一可”工作机制有关规定出具健康证明,经登记、查验无异常体征的,予以放行;提高卡点查验效率,保障正常通行,防止出现车辆大面积、长时间拥堵。对出城区的车辆、人员进行防疫检查和信息登记后放行。
六、凡疫区返邓复工重点人员,持居住地健康证明、市指挥部批准的用工单位证明,经登记、查验无异常体征的,予以放行,并由用工单位隔离7天,项目业主单位或主管单位负责监管。经登记、查验有发烧症状的,一律劝返。
七、凡南阳市域内需要跨县流动人员、车辆,按照“三有一可”工作机制有关规定出具健康证明,经登记、查验无异常体征的,卡点应予放行。若有发烧症状的,由所在卡点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安排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排除疑似病例、无需住院治疗的,一律集中隔离14天。排除疑似病例,需住院治疗的,隔离治疗。
目前,邓州市已经撤除中心城区内主次干道卡点。将邓州市彭桥镇、杏山区、孟楼镇、林扒镇、都司镇、构林镇、刘集镇、湍河街道、花洲街道、古城街道等10个乡镇办列为甲类防控区域,继续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格管控!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科学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邓州其余的乡镇为乙类防控区域:罗庄镇、汲滩镇、穰东镇、十林镇、张村镇、赵集镇、桑庄镇、高集乡、九龙镇、张楼乡、白牛镇、夏集乡、裴营乡、文渠乡、陶营乡、小杨营乡、腰店镇、龙堰乡。
乙类区域要继续认真落实“外防输入”要求,坚持疫情防控优先,坚决阻断外来输入;在此基础上,逐步有序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同时,邓州市城内火车站、高铁站以及高速公路卡点、G328孟楼镇豫鄂界、G207构林镇豫鄂界卡点,要严格落实原定管控措施。属于甲类区域的,要继续按照严格管控措施不放松,原有卡点不撒、人员不变、职责不变,排查、隔离、测温、封闭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不能降,舆论宣传的氛围不能淡;属于乙类区域的,除上述卡点外,其他卡点予以撤除。
疫情管控期间,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卡口人员车辆通行工作,目的是阻断疫情进入我市,防止扩大蔓延,保护邓州父老乡亲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交通管控期间给你生活、出行造成的不便,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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