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总工会将为防疫一线人员发放1000元慰问金!
日前,河南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职工慰问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南全省各级工会从工会经费中设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可按规定给予1000元至6万元不等的慰问金。“防控专项资金” 用于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环卫工人、物资保障人员、社区防控工作者、疫情防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者等一线工作人员,及其封闭工作和防疫期间无法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对上述人员可以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对上述人员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人员每人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慰问金,感染新冠肺炎不幸殉职的给予不超过6万元的一次性慰问金。慰问金发放采取实名制、打卡方式办理。 通知称,对感染新冠肺炎的职工家庭,各级工会在协助其享受国家和地方的减免治疗政策后,按照三类进行梯度帮扶: 一般职工家庭,各级工会可用送温暖资金对其进行慰问。 对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除享受一般职工家庭的送温暖慰问以外,各级工会还可用帮扶资金对其进行救助。 对遇到重大困难和变故的职工,要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通知强调,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职工权益维护工作,重点关心关注防控一线职工,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一线医护人员工作、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及时协助解决。各级工会要做好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相关劳动法律指导和服务,配合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在疫情防控期间,了解职工被实施隔离措施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协调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企业工会要一方面组织开展集体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另一方面引导职工正确理解、积极应对,动员职工与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 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协助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企业工会要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灵活工作方式在家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灵活工作方式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在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积极协商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做好职工权益保障工作。 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还要通过加大线上招聘服务工作力度、用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在线免费培训等,积极帮助复工企业减少稳岗成本和招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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