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民生 发表于 2019-10-21 10:07:00

邓州出名了 又出问题村官了

邓州市高集镇(原高集乡)位于豫西南边陲,邓州市西15公里处,东西长25公里,南北宽10公里,总面积105.4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11.8万亩,总人口 6.6万人,辖23个行政村,324个村民小组,154个自然村。 2014年经省政府和民政厅批准撤乡建镇。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房价也在飞速增长,然而在这样的特色小镇中却隐藏着这样的官匪勾结非法买卖国有资源谋取巨大利益的情况。近日,我社工作人员接到群众反映:邓州市高集镇寨上村中吴西组组长李仁泽滥用职权,非法侵占国有土地,套取国家补贴的事件。据了解,邓州市高集镇寨上村中吴西组组长李仁泽将8座地皮卖给胡岗村四座,余下四座自用,并用3000一座卖于本组村民并建房。地补上报政府200亩,群众实收170亩补助款,其余30亩他个人领取。韩洼村,实行坑塘治理,他用8.7亩耕地挖设坑塘并承包,村民没有见到一分钱补助。修建蒙华铁路,占村里26亩耕地,每亩政府补助4万元,有沟渠等3亩多土地的补助款也进了他的腰包。李仁泽用手中的权利把1亩左右耕地私自卖于市电业局一领导做坟地。他自己在其上边种植100多颗树木。村民未见到一分钱。从1987年村民分地开始,分完地后,剩余20多亩活动地,他自己在耕种,至今为止活动地还余10亩左右,仍然为他自己耕种。没有给村民一分钱。<<土地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像这种村干部非法买卖国有资源,违规建设,是谁给他的权力,又是谁在给他撑腰,这样的村干部算不算“问题村官”?像这样的问题到底打了谁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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