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一女子获刑“鲁易购”实为传销骗局,你身边有人上当没?
投资5000元买一份“易铺宝”,10周后连本带利返还投资者6800元,如果发展下线还赠送“易铺宝”。实际这是传销骗局。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鲁易购”网络传销案。邓州市女子王某超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16年3月份,沈某、齐某等人利用山东众联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义推广“股权众筹项目”。该项目以山东鲁一机械有限公司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上市为幌子,在未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情况下,打着“股权众筹”的旗号,吸纳投资者加入并获得会员资格,以“静态”、“动态”的返利模式引诱参与者发展新会员,并将会员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2016年5月,因股权众筹项目的组织者沈某等人转投“鲁易购”项目,原股权众筹计划的参与者纷纷转投“鲁易购”项目或者离开,而纪某某带领团队未加入“鲁易购”项目,继续从事该股权众筹计划的推广。2017年6月份开始,被告人王某超利用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平台,在江苏省苏州市等地领导、组织人员进行传销活动。至案发,王某超会员级别为“易经理”,发展下线吴某兰等46人,非法获利92247元。2018年2月5日,怀化市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沈某同等人立案侦查。同年9月26日,邓州市公安局民警在重庆市荣昌区员外客栈,将被告人王某超抓获归案。“2017年6月10日鲍某霞邀请我到山东临沂参加“鲁易购”演唱会,我见到老总沈某同。我就加入了公司。2017年4月鲍某霞帮我垫5000元的会员费购买了一份“易铺宝”,我就成了会员。”王某超被警方抓获后供述,“要成为鲁易购会员,先花5000元买一份‘易铺宝’。直接招募5人、间接招募到12人就是‘易经理’级别。每推广一人系统会赠送一份‘易铺宝’,一份‘易铺宝’分十周返还6800元。”2019年9月9日,邓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超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邓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邓州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邓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超组织、领到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到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超犯组织、领到传销活动罪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9月17日,邓州市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到传销活动罪,判处王某超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其违法所得人民币92247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金融骗局预警提醒: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只要具备入门费、发展下线、层层返利这三个特征,就可以判断其涉嫌传销。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众叛亲离,甚至导致倾家荡产、夫妻反目、父子相向、家破人亡。为了家人和自己,请远离传销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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