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这三人不还钱,被南阳法院曝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决定将下列存在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发布,对其予以信用惩戒。 同时向公安边防、工商、房管、国土、建设规划、民航、高铁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招投标单位予以通报,由相关部门对其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乘坐飞机、高铁、出境等方面给予限制,并请全社会对其进行监督。 如发现下列失信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请向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举报,如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 0377-61661259
12.姓名: 鲁克
性别: 男身份证号: 41138119910120XXXX住址: 邓州市桑庄镇东鲁营村东鲁营154号执行案号:( 2019)豫1303执1773号执行标的: 38713元
12. 姓名:王德聪
性别:男身份证号码:41138119880413XXXX住址:河南省邓州市张村镇梁庄村桥头30号执行案号:(2019)豫1303执1021号执行标的:46169.2元
15.姓名: 王平瑞
性别:男身份证号: 41138119780219XXXX住址: 邓州市汲滩镇后寨46号执行案号: (2019)豫1303执1350号执行标的:14581.5元小编:钱也都不多啊!不知道咋想列,赶紧还上吧!大家说呢?
失信被执行人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了速速还钱!做一个诚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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