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检察为您解答如何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保护工作,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日前,邓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韩青梅、副主任刘小月做客邓州市电视台《平安邓州》栏目,通过节目访谈的形式,就未成年人如何预防性侵为广大群众上了一课精彩的“法制课”。访谈中,检察官们介绍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相关职能、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种类、特征,并就如何防范性侵,如何加强自我保护,为感到困惑的家长和孩子们作了一一解答。如何预防性侵,检察官阿姨告诉你?
一是警惕熟人作案。据统计,一半以上的未成年人被性侵案是在熟人之间发生,如邻居、亲戚、家长的朋友、培训学校老师等。
二是要能够识别性侵者的施害手段。性侵者会故意制造不必要的单独接触,给予特殊关心打破“身体界限”,用色情言语、笑话骚扰、强迫看色情影像等,孩子跟人交往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轻信他人。
三是在面对危机时,要敢于大声说“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遇到熟人作案,不仅要反抗,还要言辞坚决地拒绝。
四是如果发现可能受到侵害苗头,要及时告诉父母。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怕告诉父母。要非常严肃认真地将事情经过告诉他们,引起重视。
五是受到侵害后,要第一时间报警。及时报警,能够有利于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保护好相关证据。同时,面对询问时,要能够如实陈述,不做虚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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