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邓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在职教师!
重磅! 河南省教育厅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给孩子报班的家长注意啦!- 注意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注意 -“居民住宅、地下室、加盖房等不能办培训班”- 注意 -“校外培训班培训结束不得晚于20时30分”……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标准(试行)》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应发展素质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须为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且信用状况良好。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3,单个教学场所或教学点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3人。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居民住宅、地下室、加盖房等不能办培训班
《标准(试行)》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与培训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等不得作为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培训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校外培训班培训结束不得晚于20时30分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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