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门户网丫丫 发表于 2018-9-7 00:22:20

邓州女子分别与兄弟俩谈恋爱,结果被判三年六个月…

一女子通过变声设备,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一男子钱财,在此期间,又虚构身份,采取同样手段,与该男子弟弟谈起了恋爱,先后骗取财物8万余元。经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6年,李某虚构身份,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了被害人全某。在交往过程中,李某使用变声设备改变声音,以“许晓明”的虚假身份与全某通过微信谈起了恋爱。在取得了全某信任后,李某以自己生病为由不断向全某索要财物。当得知全某的弟弟全某某也没有对象后,李某便谎称自己的表妹“王佳佳”仍单身,可以介绍给全某某。就这样,李某又以虚构的“王佳佳”身份,与全某某通过微信谈起了恋爱,并骗取钱财。2017年11月,李某的伎俩被全某及其家人识破并报案。此时,李某共计骗取全某及其家人财物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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