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
邓州的民房拆迁补偿具体是按间还是按平米?平房与柴房的补尝具体是多少?有谁知道,求答!谢谢1、公建房屋(国有资产除外)
⑴公建房屋按政策实行货币补偿,补偿价格为:
①房屋部分:按邓政49号文件规定标准:砖混820元/m2,砖木660元/m2,土木590元/m2。
②土地部分:按邓政53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⑵房管中心代管公房:不予补偿,不予安置。
⑶宗教用房:按照民族宗教政策进行补偿。
⑷产权有争议的公房:按标准算清补偿费后,争议部分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由政府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依法裁决。
⑸在该区域企业用地被征收后确需重建的,可依法申请政府供地。
2、个人房屋
个人合法权属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供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被征收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⑴货币补偿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人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经被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河南华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被征收人可选择自主安置、集中安置、团购安置等货币化安置方式。
⑵产权调换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占地等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调换。商业部分原则上在本街道就近调换;住宅部分在改造范围内集中安置区(具体位置根据规划设计决定),也可在新征地安置区(以下简称新区,位于北京大道南段东侧、一高中南);调换房屋为期房(安置房符合商品房交付条件),在建房过程中,征收人支付给被征收人过渡安置费用。各种类型房屋调换办法如下:
①个人独家院的调换办法
二层以下(含二层)的房屋:按照被征收人实际可用于建筑的土地面积作为调换基数(公共道路、走廊等公共用地不计入建筑用地),1m2土地面积调换2m2安置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只能在改造区选择与土地面积相接近的户型面积,其余面积在新区进行调换,面积不足部分互找差价。
三层以上(含三层)的房屋:根据产权手续的类型分类进行补偿:产权手续齐全的,可按评估价实行货币补偿,也可按1:1进行产权调换,调换位置在新区,不享受搬迁奖励;产权手续不齐全的,按建筑成本价进行补偿,不享受搬迁奖励。
②临街商住房的调换办法
二层以下(含二层)的房屋:按被征收人实际可用于建筑的土地面积作为调换基数(公共道路、走廊等公共用地不计入建筑用地),1m2土地面积调换2m2安置房屋面积。其中:被认定为商业的占地面积,按1:1就近在本街道区域内调换商业面积。
三层以上(含三层)的房屋:按个人独家院的调换办法,分情况进行补偿。
③已倒塌的房屋(或空地):属住宅的,按照个人独家院的调换办法;属临街商住的,按照临街商住房的调换办法。不享受搬迁奖励和相关补助。
④有合法手续的单元房、单位集资楼(家属楼),按建筑面积1:1调换产权,调换位置可选择在改造区就近安置,也可选择在新区异地安置,享受相关补助奖励政策。
⑤建筑手续不齐全(房屋、土地部分有手续或批少建多)的单元房,需到团结中路改造指挥部进行申报,由纪检、公安、住建、规划、国土、房管、税务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对应缴纳税、费、金等款项进行清算。处理方法如下:
由开发商或住户按程序补交齐所有款项后,按房屋面积1:1调换产权,调换位置在新区,不再享受搬迁奖励;开发商和住户均不愿缴纳款项的,按违法建筑进行处理,不予补偿,不予调换。
⑥被认定为违法建设的建筑,一律不予补偿。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不予调换;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不予调换住房。
⑦储藏室、地下室等构筑物的补偿办法
建筑高度超过2.2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按建筑成本价补偿。
建筑高度在2.2米以下的永久性建筑,按附属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产权调换的原则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户在选房时,应选择和调换面积相接近的户型,因户型限制而造成的差额部分,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三)相关补助奖励政策
1、临时安置费:一是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期房安置的(不含提供过渡周转房的),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6元计算,按实际过渡期限据实支付。每户每月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支付。过渡期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计算。二是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发放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支付。
2、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根据装饰装修项目,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搬迁补助费: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8元。
4、生活补助费:按常住人口数,每人一次性补助200元。
5、承租户(商户)停业损失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商业用房的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80---150元。
6、搬迁奖励费: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按期完成搬迁的,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根据被征收人合法权属房屋面积、结构、搬迁时间计算奖金数额。
公告之日起6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房屋、交钥匙的,各类结构房屋奖励标准如下:
砖混500元/m2 砖木300元/m2 土木200元/m2
公告之日起第61日至9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房屋、交钥匙的,各类结构房屋奖励标准如下:
砖混200元/m2 砖木100元/m2 土木50元/m2
公告之日起第91日至12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房屋、交钥匙的,各类结构房屋奖励标准如下:
砖混100元/m2 砖木50元/m2 土木10元/m2
公告之日起121日以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房屋、交钥匙的,不再享受房屋奖励。
7、货币补偿奖: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8、选房次序奖励:依据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腾空房屋、交钥匙的先后顺序,挑选栋号、楼层、面积及户型。
9、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户和涉拆的公房承租户,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优先给予相应安排。
10、优惠政策:安置房交付后,住户在办理产权手续时,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不能减免的税费按下限收取。 房圣地 发表于 2018-8-9 13:39
1、公建房屋(国有资产除外)
⑴公建房屋按政策实行货币补偿,补偿价格为:
①房屋部分:按邓政
不好意思我可能没说清楚,不是城镇的房屋,是邓州下辖镇农村的个人房屋,村里说拆迁是平房每间2500.砖木结构每间600,我想问的是这样子补偿合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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